
2020年株洲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2020年株洲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2020年株洲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面試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在遴選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遴選計劃1∶3的比例,根據(jù)筆試(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地點: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號樓八樓多功能會議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區(qū)長江北路116號。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株洲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原件(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的還需要所在縣市區(qū)委組織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原件交遴選單位審查留存)、湖南省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或者湖南省錄用選調(diào)生審批表復印件(需組織人事部門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公章)、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組織人事部門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公章),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本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委托函、考生及代為審查人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遴選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遴選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遴選職位按筆試(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不再另發(fā)布公告,由遴選單位直接電話通知考生,請考生注意保持電話暢通。
六、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具體面試時間及安排另行公告。請考生關注株洲組工網(wǎng)、株洲人事考試網(wǎng)公告。
咨詢電話:
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電話:0731-28680205
附件:2020年株洲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筆試成績
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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