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不斷優(yōu)化濱江新區(qū)人才隊伍結構、增強發(fā)展活力,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參照《漢中市市級機關從基層遴選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結合《漢中市濱江新區(qū)改革和創(chuàng)新發(fā)展實施方案》和工作實際,決定采取公開遴選的辦法,為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類型
根據工作實際,共需遴選4名工作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類1名、財務管理類1名、項目規(guī)劃管理類1名、法務管理類1名。具體詳見《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崗位要求表》(見附件1)。
二、遴選范圍
本次公開遴選面向漢中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的縣級干部或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遴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群眾公認,業(yè)務工作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方式為干部任職、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或軍轉干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指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備遴選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規(guī)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有影響的;
3.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招錄(聘)時對服務期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遴選在漢中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hanzhong.gov.cn)、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hanzhong.gov.cn)、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網(http://bjxq.hanzhong.gov.cn)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6日—11日
報名時間截止到2021年5月11日18:00,以郵箱服務器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
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有意報名者將報名資料生成電子版,壓縮打包后傳至指定電子郵箱,每名報名者限報一類崗位。
郵箱:hzbj818@163.com
聯(lián)系電話:0916—2535619
聯(lián)系地址: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西環(huán)路原民航站機場院內2樓)
3.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PDF格式電子掃描件);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近期紅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標準照(JPG格式電子版);
(4)《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填寫;個人承諾欄由考生手寫簽名,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
(5)任職文件、招錄(聘)通知書、轉業(yè)審批報告表(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
(6)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資料,如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自愿報名且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蓋章后,方為有效。
報名時須提交能聯(lián)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面試、體檢等出現(xiàn)遞補情形時及時聯(lián)系。因無法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選;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
(三)本次遴選不設開考比例。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將通過漢中市人民政府網、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網對外公布,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領取或打印《準考證》,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五)筆試
筆試內容:
綜合管理類以公文寫作為主,開卷;
財務管理類以財會稅務內容為主,閉卷;
項目規(guī)劃管理類以規(guī)劃設計、項目管理內容為主,閉卷;
法務管理類以法律專業(yè)內容為主,閉卷。
(六)資格復審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遴選計劃數(shù)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對達不到1:3比例的遴選崗位,報考人員全部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至多進行2次。
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報名時提供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后,由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將通過漢中市人民政府網、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網對外公布。
(七)面試
采取結構化的方式,主要測評時政理論、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等。
(八)計算考試總成績及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
1.計算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時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荚嚳偝煽兂霈F(xiàn)并列的,順延小數(shù)位確定排序;總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shù)位后仍完全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的先后順序,確定總成績排序。
2.確定進入考察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擬遴選人數(shù)1:2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若進入考察人員成績排名末位出現(xiàn)各項考試成績均相同的情形時,末位并列者一并進入考察。對達不到1:2比例的,直接確定為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考察人員。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派出3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報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況是否真實等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實。根據報考者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崗位要求,集體研究后將考察結果報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濱江新區(qū)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公示。
進入考察人員名單確定后,考試總成績不帶入考察程序?疾觳缓细窕蚩疾旌蠓艞壍模丛搷徫豢荚嚳偝煽冇筛叩降鸵来芜f補,只遞補一次。
(十)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按照遴選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方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后放棄形成的缺額,從本崗位考察合格人員中遞補。
(十一)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在漢中市人民政府網、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擬遴選人員放棄或被取消的不再遞補。
(十二)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除辦理臨時黨組織關系外,不辦理人事關系等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照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編制池”管理辦法辦理人事手續(xù);可自主選擇競聘到管委會或新區(qū)各公司工作,分別按照各自薪酬管理制度確定薪資。
五、紀律要求
(一)遴選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二)遴選工作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參與遴選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需要回避關系的,實行履職回避。
(三)嚴格工作紀律,遴選工作中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xiàn)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更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漢中市濱江新區(qū)管理委員會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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