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牢固樹立從基層選人用人導向,進一步優(yōu)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及職位
詳見《2024年景德鎮(zhèn)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本市范圍內(nèi)(含中央機關、省直單位駐景單位)縣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本市范圍內(nèi)(含中央機關、省直單位駐景單位)縣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法實施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jīng)歷(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除應符合規(guī)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還須在現(xiàn)單位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曾任(含現(xiàn)任)鄉(xiāng)鎮(zhèn)(街道)領導班子正職或縣直單位正職或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到38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且擔任與報考職位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qū)D(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2014年2月18日以后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含試用期),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4日。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處罰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遴選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如需咨詢所報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附件1中 公布的電話與遴選單位聯(lián)系。
(二)報名
本次遴選采取個人意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時間地點。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7:00到所報考的遴選單位進行報名。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并進行資格初審。
(1)學歷學位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2)個人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公務員(參公)錄用審批表、公務員(參公)登記表以及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各一份(需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
(3)2張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和以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寬高比3:4的同底電子照片;
(4)《2024年景德鎮(zhèn)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五份,樣表從瓷都組工微信公眾號下載,報名登記表須貼1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考生手寫簽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考生經(jīng)本單位黨委(黨組)和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中央、省級機關駐景德鎮(zhèn)市單位對人事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5)委托他人報名的,受委托人應為本市常住人口,除需攜帶考生委托書、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還需攜帶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初審。遴選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遴選單位于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資格初審工作,通知報考人員資格初審結果,并報送2份報名成功人員的《報名登記表》至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資格初審通過即報名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4.崗位調(diào)劑及遴選計劃核減。遴選職位報名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數(shù)的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此比例的,相應調(diào)減該職位遴選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職位,并于2024年7月2日公布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4年7月4日9:00至17:00改報一個職位,遴選單位將2份改報成功人員的《報名登記表》報送至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逾期沒有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所報考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考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為100分,合計總分200分。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筆試科目為一門,總分為10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分為AB卷考試,其中業(yè)務崗使用A卷,主要測查考生常見公文寫作能力;文字崗使用B卷,主要測查考生綜合性文稿寫作能力。
2.時間地點。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組織筆試,具體地點待定。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3.成績及合格線。筆試結束后,將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將通知遴選單位,屆時請考生向所報考單位查詢成績。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公告。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從筆試合格人員中確定各職位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并在瓷都組工公眾號發(fā)布面試入闈人員公告。
2.資格復審。市委組織部負責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主要包括遴選職位資格條件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及1張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面試資格復審2天前書面提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書面提出放棄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面試資格復審通過后因個人原因放棄的,將記入遴選人員誠信檔案庫。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對取消或放棄資格產(chǎn)生的面試人員空缺,由市委組織部從本職位未入闈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分數(shù)相同者一并列入),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方可參加面試。遞補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人數(shù)的職位,面試比例可降為2:1。低于2:1時,相應調(diào)減職位計劃數(shù),計劃調(diào)減表在網(wǎng)上公布。調(diào)減計算方法為:調(diào)減后的錄用計劃=入闈面試人數(shù)÷2(計算結果四舍五入)。
面試資格復審可以委托他人進行,受委托人除需攜帶考生委托書、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7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見面試準考證。通過資格復審的入闈面試人員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入闈面試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由遴選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可對考察情況進行量化,入闈考察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作為確定遴選人選的唯一依據(jù)。
(一)考察。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考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對象范圍),并在瓷都組工等媒體發(fā)布公告!伯斿噙x職位出現(xiàn)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遴選計劃數(shù)時,確定考察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選計劃數(shù)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遴選單位派出2人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zhì)、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堅決杜絕政治素質(zhì)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單位?疾旖M將認真審核考察對象干部人事檔案,對出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信息存疑及涉嫌造假等影響遴選情況的,在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xù)程序。
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有關情況。
(二)確定人選。遴選單位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等額提出擬遴選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三)體檢。遴選單位在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指導下,負責組織擬遴選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的,由遴選單位決定是否遞補人選,遞補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公示。對體檢合格的擬遴選人選在瓷都組工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進入遴選單位試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轉(zhuǎn)移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辦理手續(xù)。試用期滿,由遴選單位對試用人員試用期間的表現(xiàn)進行考察,形成考察報告報送市委組織部備案。經(jīng)遴選單位確認為試用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zhuǎn)任等手續(xù)。試用不合格或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不再遞補。
七、附則
本公告由景德鎮(zhèn)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遴選職位的咨詢工作由遴選單位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798-8223645。
職位咨詢電話:具體見附件1。
附件:1.2024年景德鎮(zhèn)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2024年景德鎮(zhèn)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3.2024年景德鎮(zhèn)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
中共景德鎮(zhèn)市委組織部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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